校研通〔2014〕7号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研究生专业实践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强化训练,是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院政发[2012]10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足球外围平台_中国体育彩票-【投注官网】:做好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培养领域须在5月14日前完成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实践内容与实践表现、学习态度与出勤情况、专业实践周报的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和实践研究成果等情况,重点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研究生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是否达到了实践的预期目标。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应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各培养领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各培养领域须成立由校内外导师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小组,原则上要求小组成员3-5人。
三、考核评价
按百分制评定专业实践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计6学分;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计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须重修专业实践。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得超过考核总人数的40%。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各培养领域须于5月15日前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一式2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报告》(一式2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一式2份)等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并于考核结束后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并打印1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
附件: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报告(样式)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样式)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