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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伦理守则

2023-01-31  点击:[]

本守是基于共凝聚而建立的行为范,相于自上而下的法令章的消极束,种道德次的自律,更具积极,符合与助推大自主的精神。                      

第一章  基本信念

第一条  崇尚真理以追求知及真理职业志向。

第二条  自由自律。秉持良知诚信以治学授业,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第三条  公正客秉持公正客观态度,促教育事业与学生人格的健康展。

第四条  精益求精,以追求卓越为荣,以知社会,以道德美化社

第五条  互敬合作。自尊互敬、包容合作,促协调、和谐与展。

第二章  教学伦理

第一条 师应秉持、乐业精神从事教业原则

1、教师积极承担与力履行校所予的教与育人任。

2、授课内容应与课程目标相符合且应课前准充分、教学技巧应日臻熟练

3、指定适度的阅读材料、习题告以生自主学习,尊重学术自由与思维创新。

4、应关心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与学生双向沟通,并提供给学生适当的课外咨询时间。

5、应让学生清楚地了解课程的要求与评量的标准,以多样化的方式以及公正的态度评量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

第二条 师应严格要求自我与不自我(充实原则

1、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的安排,不应迟到、早退与缺课,因无法抗拒之事故而请假缺课时,应设法补课。

2、应公平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进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个性差异。

3、应避免与学生建立不当的亲密关系。

4、及时关注专业领域的学术前沿动态,同时不拓展视野吸收相关领域之知

5、注重保持与学术圈的知识交流,积极与学术交流活

第三章  学术伦理

第一条 师应秉持崇尚真理、追求卓越的精神从事研究工作(专业原则

1、教师应持续吸收新知,致力于研究工作以提升专业(学术)水平。

2、致力公开表研究成果,以有益于社会或服务于社会。

3、秉持信与良知,研究工作不受制于任何外在压力惑。

4、应从事与专业领域相之研究主。

第二条 师应秉持诚信、严谨度从事研究和表成果(诚原则

1、不得抄、剽,不得捏造、篡改数据资料,避免因主研究结论

2、引用他人的著作或料时,必明来源,避免不引用他人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不得刻意在学术性期刊重复表,也不刻意分割研究成果以造成多次表而破坏其完整性。

4、应对所研究发表的成果负责,实际参与研究者方得列名合作者。

5、应秉持正态与学术评审,达成其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学术成果接受审查时,当事人应尊重审查单位之程序。

第四章  交往伦理

第一条 师应致力护与学生及同仁的和谐关(尊重与和谐原则

1、教师斟酌与生的相方式,使于自尊与互敬的相之道;尊重生的合理权益,使权利义务之相对观念。

2、尊重同仁的学术与思想自由,乐于与同仁的互动交流;发扬团队合作之精神,以促进学术的提升与发展。

3、力求客观评价同仁的教育与学术成果,避免对同仁做出不之人身价而损害与同仁的人际关系。

4、合理取教及科研需的工作件及依法维护本身应有权益,同时心并尽己所能助解决学生及同仁的困

第二条 应服持适当分际(服与自律原则

1、教在教与研究之余,应积极关怀并与社服务;与外界互动时,宜以社会正义、公益及本校权益为优先考

2、与外界活以本身专业领域及相主,并致力藉知,但避免利用本校之形象或源以利私人。

3、与或建立与外界的合作避免经营之私人利益,避免接受外界不当的馈赠或邀宴。

4、教界发人言之自由,但不当言行本校声誉或展造成不利影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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